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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09-16

一、申报条件

1、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2、业务范围应为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业务,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

3、申报单位应具备提供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在专业技术服务方面应符合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发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相应规定条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4、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的集成优化等方面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其中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6项(发明专利1项)或与智能制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10项,且近3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5、专业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力突出,发展成长性良好,在某一细分行业领域内(重点针对医药、纺织、食品、冶金、石化等行业)拥有3个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智能制造集成项目成功案例,并且其中至少有1个为省内企业服务的案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书报送所在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市工信局

2、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发送至联系人邮箱njgxzbc@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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