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以下5项需同时满足)
(一)境内注册: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规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禁入行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诚信行为: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自评: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坐上企业直通车:符合上述一到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附:企业自评分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企业自评分需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科技人员数需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分档评价。
二、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什么好处?
(一)奖励:
1、依据《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津科规【2018】9号):取得当年入库登记编码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2.5%给予补助。
2、经开区优先推荐申报天津市瞪羚、雏鹰等科技企业资质,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申报天津市智能制造等专项政策加分;
4、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或迁入经开区的企业,对于租用办公、研发场地而产生房租,给予连续24个月的扶持;
5、成功认定后可按要求申请天津经开区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二)荣誉:国家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指向:市科技局在实施部分专项申报时,要求企业应具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质作为项目申报准入条件。
三、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流程是什么?
(一)评价网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
(二)申报流程
(三)提交评价信息
(四)关于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填报信息的说明
1. 所属区域:滨海新区
2. 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
– 所属经济开发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否
4. 是否属于新区内企业:是
– 新区名称:滨海新区
(五)评价有效期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在新年度通过评价系统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以便及时享受新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来源:知识产权专利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