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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07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截止日期为20208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等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推荐,向我部申报。我部管理的社会团体,以及属于社会团体性质的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可直接向我部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20910日前寄送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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