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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07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已纳入2020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价值>3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要求

1、纸申,一式二份;

2、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

3、各区(园区)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信用审查报告汇总后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4、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工程中心信息表、企业信用审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2006@126.com)

三、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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